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龙泉驿区亚热带商城项目的议案》。
为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扩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商集团成都人民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商场”)与成都广成智恒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成智恒”)、成都兴龙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公司”)及龙泉驿区亚热带商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分别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成都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一至三层共计8373.43平方米的物业及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用于开设人民商场龙泉店。
广成智恒将其拥有出租权的“亚热带商城”一至三层物业及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出租给人民商场,租期自2009年9月14日至2010 年 2 月 28 日,其中免租期50天,租金及设备使用费用共计1011027元。
兴龙公司将其所拥有“亚热带商城”一层1060.75平方米的物业及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出租给人民商场,租期20年,即从2010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第一年租金为737760元,每年递增一次,前十年每次递增幅度为上年度租金的3.5%,后十年每次递增幅度为上年度租金的5%。设备使用费29307元/月,收取年限为2010年3月 1日至2021年11月4日。
业主委员会在取得房产全体业主的合法授权后,将共计146户业主所拥有的“亚热带商城”二、三层7312.68平方米物业出租给人民商场,租期20年,即从2010年 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第一年租金为1603949.40元,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年度租金的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有关本次租赁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租赁事项公告(临2009-37号)。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成商集团 编号:临2009-37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09年9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商集团成都人民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商场”)与成都广成智恒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成智恒”)、成都兴龙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公司”)及龙泉驿区亚热带商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分别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成都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一至三层共计8373.43平方米的物业及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用于开设人民商场龙泉店。
人民商场与广成智恒、兴龙公司及业主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租赁事项未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公司于2009年9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租赁事项。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1、成都广成智恒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9日
住所:龙泉驿区龙泉镇商业街兴龙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李霞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与代理,商务信息咨询,营销策划,劳务服务,物业中介服务。
2、成都兴龙建设开发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2月13日
住所: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6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先
经济性质:股份合作制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万元
经营范围:主营房地产经营。兼营建筑装饰材料、五金化工产品、木制产品、农副产品、商业信息代理、水电及家电维修。
3、龙泉驿区亚热带商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备案时间:2009年5月11日
备案登记号:Y070905054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68901856-8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永安路102号
主任委员:雷鸽忠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为位于成都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一至三层物业(总计建筑面积8373.43平方米)及在该物业内的设备设施。广成智恒拥有上述标的的租赁权,期限至2010年2月28日。兴龙公司拥有该物业一层总计1060.75平方米(其中经营面积869.24平方米,收货区191.51平方米)的所有权。业主委员会已取得该物业二至三层共计146户业主合法授权,对二至三层总计7312.68平方米(其中:二楼产权面积:3648.63平方米,业主73户;三楼产权面积:3664.05平方米,业主73户)物业拥有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租金、期限的谈判、租金收取、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还包括业主所享有的该房产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各方:
出租方:成都广成智恒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成都兴龙建设开发公司
出租方:龙泉驿区亚热带商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承租方:成商集团成都人民商场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位于成都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一至三层物业(总计建筑面积8373.43平方米)及在该物业内的设备设施。
3、租赁期及租金:广成智恒将其拥有出租权的“亚热带商城”一至三层物业及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出租给人民商场,租期自2009年9月14日至2010 年 2 月 28 日。其中,免租期50天,即2009年9月14日至2009年11月2日。2009年11月3日至2010年2月28日期间的租金及设备使用费用共计1011027元。
兴龙公司将其所拥有“亚热带商城”一层1060.75平方米的物业及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出租给人民商场,租期20年,即从2010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第一年租金为737760元,每年递增一次,前十年每次递增幅度为上年度租金的3.5%,后十年每次递增幅度为上年度租金的5%。设备使用费29307元/月,收取年限为2010年3月 1日至2021年11月4日。租金及设备使用费每季度支付一次。
业主委员会在取得房产全体业主的合法授权后,将共计146户业主所拥有的“亚热带商城”二、三层7312.68平方米物业出租给人民商场,租期20年,即从2010年 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第一年租金为1603949.40元,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年度租金的3%。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
4、合同生效条件: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
公司本次租赁的成都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位于龙泉驿区商业核心区。公司将用于开设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的第一家百货零售门店,有利于公司在成都市周边区域的业务拓展,扩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巩固公司在成都地区市场地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目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