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6年前证券公司风险集中爆发让证券行业‘病入膏肓’,那么持续3年的综合治理就是券商重获新生的一剂良药。”某业内资深人士说。
2003年,面对证券公司风险集中爆发,监管部门果断提出了“三项铁律”和“八项措施”。由此开启了我国证券行业根本性变革的大幕。
在去年全国证券公司规范发展座谈会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总结指出,经过3年的综合治理,我国证券公司进入良性发展轨道,经营理念、内部管理、风控机制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基础制度全面改革完善,风险防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在规范发展、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可以说,历时3年的券商综合治理让证券公司完成了一次“蜕变”,在我国证券行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危机中果断出手
2003年下半年起,证券行业进入风险集中爆发的阶段。行业连续亏损,资金缺口巨大,挪用客户资产、坐庄等违规问题普遍。最艰难的时候,全部130多家券商的净资产仅为386亿元,违规负债数以千亿计,而4年熊市中累计亏损额高达831亿元。部分公司面临严重的支付危机,证券交易结算潜伏巨大的系统风险。
2003年8月12日,“证券公司规范发展座谈会”在京召开。在此次会议上,监管部门提出了“三项铁律”,即“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严禁挪用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严禁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和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和评价体系、积极拓宽证券公司合法融资渠道等“八项措施”,由此开启了我国证券行业根本性变革的大幕。
综治期间,管理层累计处置了31家高风险公司,清理账户1153万个。对27家风险公司实施了重组,使其达到持续经营的标准。19家公司被责令关闭,7家公司被撤销,4家公司被撤销业务许可,14家公司和9家营业部被暂停业务,一批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及其责任人被移送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新国债回购交易制度、新资产管理和自营业务相关制度、券商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开始实施。
此外,有关部门起草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陆续制定、修改了一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和强化了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机制。在促进创新方面,14家优质公司共推出27只集合理财产品;8家公司试点了9只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9家公司经批准在香港设立或收购了证券经营机构,启动了证券公司QDII和直接投资业务试点。
6年来,各项措施一一落实,监管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
综治完美收官
通过有针对性的改革与创新,我国证券行业实现了根本性的转变,开始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
历时3年的券商综合治理极大地改善了证券业面貌:证券行业历史遗留风险彻底化解,财务实力大幅增强;违规现象得以遏制,经营行为总体规范;风控机制显著改善,内部管理普遍加强;创新能力逐步增强,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公司类型趋向多样,行业格局逐步优化;社会责任感普遍增强,行业整体形象明显改善。
不仅如此,全行业摆脱了连年亏损的局面,盈利能力普遍提高,盈利模式有所改善,经受住了市场波动的考验。2007年以来,虽然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经历了巨幅波动,却没有一家券商出现财务危机或严重违法违规,而一批券商正以不同方式做大做强、做优做强。
截至2009年7月底,全行业107家证券公司总资产2.02万亿元,净资本3322亿元,管理客户资产9.6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