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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0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09-28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2009年10月15日下午2时

    会议地点: 宛平南路75号建科大厦二楼玉兰厅

    (二)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87,568,71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9.7280

    (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内容代表股份数赞成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是否通过
    关于出售两幢建筑物资产的提案187,568,715187,563,4949064,31599.997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梁立新、黄文雯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