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基金。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于2009年10月16日对本基金自2009年9月16日起至2009年10月15日止期间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公司定于2009年10月16日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9年9月16日起至2009年10月15日止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X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法。
二、收益支付时间安排
1、 收益支付日:2009年10月16日;
2、 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9年10月16日;
3、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10月19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前一个工作日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09年10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10月19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收益支付免收收益支付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2009年10月15日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2009年10月15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09年10月15日赎回全部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将自动计算,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于每月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长城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联合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安信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中金公司、国元证券、西部证券、广发华福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自2008年9月16日起,景顺长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2009年10月9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美的电器”(股票代码:000527)停牌,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2009年10月15日起对旗下的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