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马兴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吉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吉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9.9.30 | 2008.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5,803,566,934.19 | 5,373,492,961.95 | 8.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613,222,911.68 | 2,092,421,160.98 | 72.68% | |||
股本(股) | 594,000,000.00 | 272,000,000.00 | 118.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08 | 7.69 | -20.94% | |||
2009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9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780,521,148.03 | -4.02% | 2,333,863,881.46 | -1.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6,348,417.98 | 14.73% | 402,546,550.70 | 13.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63,393,284.16 | -464.1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78 | -265.9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4.00% | 0.69 | 6.1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4.00% | 0.69 | 6.15% | ||
净资产收益率(%) | 4.33% | -2.73% | 11.14% | -7.2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3.65% | -3.37% | 10.49% | -7.95% |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85,885.0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5,629,601.7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85,497.8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33,732.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218,938.33 | |
合计 | 23,605,547.73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9,21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85,94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7,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85,2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97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汇丰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汇丰中国翔龙基金 | 1,915,47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61,175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853,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1,679,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11,52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了121.21%,主要系本期回笼资金现额减少,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减少了44.44%,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退出成都市青白江区信用合作联合社,相应减少80万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3、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了30.32%,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工程物资转到在建工程所致。
4、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了64.92%,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并归还了银行借款所致。
5、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了32.22%,主要系公司减少应付票据的使用所致。
6、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了451.57%,主要系①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应交所得税增加;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高新产品研发抵免所得税是按季加计扣除抵免,2009年是按年加计扣除抵免所致。
7、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了72.51%,主要系本期公司短期借款减少,相应应付利息减少。
8、资本公积较期初增长了105.73%,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股本溢价转增资本公积所致。
9、财务费用同比降低51.94%,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增加以及归还银行短期贷款相应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降低464.13%,主要系本期公司应收票据、存货增加及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89.35%,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募集资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股东沈高伟、马伟良、吴惠仙、陈建冬、沈有高、马全法、罗观华、施议场、吴卫东、杨永春和陈康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报告期内,均严格遵守了所做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3、公司股票上市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流通限制的承 | 报告期内,均严格遵守了所做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报告期内,均严格遵守了所做承诺。 |
3.4 对200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小于30% | |
2008年度经营业绩 | 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17,617,299.08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的进一步释放。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兴法
200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2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20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0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兴法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实施大型环类锻件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09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实施大型环类锻件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3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
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实施大型
环类锻件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项目概述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拟实施“大型环类锻件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0万元,均为固定资产投资。预计项目建设期1.5年,投资回收期6年,年净利润5,0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本项目产品主要是为大型装备制造配套的大型、精密、专用环类铸锻件,项目的建设适应我国当前大力发展重大装备以及可再生能源的需要,符合国家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机械领域的第10项“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以及第12项“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之规定。属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四川省的相关政策。同时符合市场发展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是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市场空间广阔。其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30,000万元,本项目预计2009年11月开工建设,建设期1.5年。项目实施后,可将形成年产5万吨大型环类锻件的生产能力,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50,000万元,年净利润5,000万元。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拥有一整套完整且先进的生产设备以及技术开发能力,拥有完善先进的销售体系及较稳定的目标市场。因此该项目的选项合理,投资目的明确,设备配置先进,建设的基本条件具备,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六、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技术改造,加大研发投入和研发力度,提高技术工艺水平,并与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相结合,形成从材料到成品的整个完整工艺链,提高企业的综合生产竞争力。项目建成后,可满足重大装备核心部件配套产品制造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同时也将较大幅度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