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2009年10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09-91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银行)
被告:本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华源集团)
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向上海银行借款2500万元,华源集团提供担保,后因华源集团资金危机爆发,上海银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及华源集团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要求提前偿还借款,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97号”。本诉讼情况公司已于2006年2月16日公告。
2009年10月9日,上海银行以本公司已清偿借款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及利息367万元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二、法院裁定情况
2009年10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97号],对本案裁定如下:
准许上海银行撤回对本公司、华源集团的起诉;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上海银行负担。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97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