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黄建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仲滋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直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65,256,816.02 | 2,512,504,751.09 | 18.0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324,745,491.41 | 1,432,095,803.52 | -7.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71 | 2.93 | -7.5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5,033,558.23 | 1,125.4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8 | 1,080.0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693,440.78 | 151,839,502.88 | -50.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0 | 0.31 | -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3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0 | 0.31 | -50.0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68 | 11.46 | 减少3.6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66 | 11.00 | 减少3.7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1-9月) (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8,967.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09,250.00 | 本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财政扶持款所致。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195.8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84,837.39 | |
所得税影响额 | -2,153,007.71 | |
合计 | 6,174,176.3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5,62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际金融-花旗-MARTIN CURRIE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 7,258,95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 4,499,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24,3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97,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UBS AG | 2,44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58,744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证券-渣打-ING BANK N.V. | 2,35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启增 | 2,3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09年9月30日 | 2008年12月31日 | 变动比率 | 变动说明 |
货币资金 | 614,286,340.91 | 381,791,609.60 | 60.90% | 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蓉上坊房地产项目预收房款所致。 |
应收股利 | - | 159,310.59 | -100.00% | 应收股利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回应收联营企业股利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244,057.75 | 27,929,580.47 | 65.5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超过扣除比例的广告费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 | 24,000,000.00 | 68,169,815.00 | -64.79% | 短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上期票据贴现到期解除所致 |
应付账款 | 133,611,637.70 | 49,059,292.67 | 172.35% | 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即将到来的销售旺季做准备,增加材料采购及加大广告费投入,应付供应商货款及广告费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1,197,820,276.49 | 560,057,315.18 | 113.87% | 预收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蓉上坊房地产项目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25,932,928.35 | 67,408,518.30 | -61.53% | 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各种税费及预交商品房税费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194,930,363.61 | 302,020,080.67 | -35.46% | 未分配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向投资者分配股利所致。 |
项 目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变动比率 | 变动说明 |
营业成本 | 218,050,413.40 | 166,864,874.24 | 30.67% | 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低档酒销售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而其销售毛利率较低,导致营业成本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255,968,991.52 | 192,385,714.89 | 33.05% | 销售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应对经济危机影响,加大市场费用投入所致。 |
财务费用 | -483,041.53 | 1,009,174.59 | -147.87% | 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4,945,921.50 | 10,243,393.82 | -51.72% |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从08年1月起调高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导致上年同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大所致。 |
投资收益 | 12,586,497.22 | 9,425,814.90 | 33.53% | 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联营企业北京清源德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金分红950万元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8,865,875.15 | 1,889,621.43 | 369.19% | 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53,853.68 | 10,611,318.77 | -97.61% | 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去年同期向地震灾区捐赠1,000万元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81,878,069.56 | 121,475,285.70 | -32.60% | 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利润下降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1,839,502.88 | 232,042,472.09 | -34.5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下降,且低档酒销售比重较全年同期增加;2、公司加大市场费用投入所致。 |
项 目 | 2009年1-9月 | 2008年1-9月 | 变动比率 | 变动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5,033,558.23 | 46,925,382.18 | 1125.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蓉上坊房地产项目本期房屋预售款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314,300.61 | -19,454,161.38 | -117.51% |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两宗位于郫县的土地因政府根据城市发展情况进行规划调整,该宗土地使用性质按规定程序变更为住宅用地,本期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补交剩余土地出让金及契税3,649万元;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全兴酒业有限公司取得位于蒲江县大塘镇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193,700平方米,使用年限50年),支付土地出让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2,911,401.31 | -213,951,195.06 | -36.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分配08年股利较上期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 特殊承诺 | 承诺履行情况 |
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 | 在股改方案实施后的10年内的任意时点,不通过减持使其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30%。如全兴集团违背该项承诺,在该项持股比例以下出售股票的全部收入直接划归全兴股份所有。 |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未出售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的三年内,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提议全兴股份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90%。 | 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已在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2008年4月11日,公司刊登了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2007年末股本总数488,545,6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分红比例未低于承诺要求。 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已在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2009年5月4日,公司刊登了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2008年末股本总数488,545,6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5.30元(含税)。分红比例未低于承诺要求。 | |
对于因故未取得联系或因质押、冻结及其他权利限制不能支付对价或因不同意本次股改方案而不愿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同意以其所持股份先代其支付对价,被垫付的非流通股东在办理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认真履行承诺,无违反相关事项的情况。 | |
截止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全兴集团购买本公司所持有的四川制药股权应支付的股权价款,尚有尾款8846万元未付完,全兴集团书面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前用现金全部结清。如果届时尚未付完,则全兴集团在2007年1月10日前发布关于追加送股的股权登记日公告,并在登记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全兴集团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全兴集团以外的股东实施追加送股,追加送股的股份总数为9565644股(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191312880股每10股追送0.5股,如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发生变化,则所追送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起,用于追送的9565644股股份由证券登记公司实行临时保管,届时,如果全兴集团违反其承诺,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无偿划转过户该部分股份。若以上追送股份实施,全兴集团应付清8846万元尾款的责任并不因此而解除。 | 2006年6月27日,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全部偿还所欠公司川药股权转让尾款人民币捌仟捌佰肆拾陆万元。至此,公司彻底完成了清欠工作。 |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全兴集团与本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向本公司无偿转让6项专利、3大品牌系列商标、“水井街酒坊遗址”核心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将该遗址重点文物的管理权和保护性开发利用权移交给本公司。全兴集团承诺及时办理作为本次股改对价以外的专利、商标、“水井街酒坊遗址”核心区域的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及重点文物管理权和保护性开发利用权的移交在国家文物管理局的备案手续,并承诺在未办妥以上事项的法定手续前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 除“水井街酒坊遗址”核心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以外,其他承诺事项均已履行。公司第一大股东全兴集团未提出上市流通的申请。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勇
200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