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鸿集团”或“公司”)定于2009年12月2日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议案须经需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为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积极妥善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根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表决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
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
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INOWNER GROUP CO.,LTD
设立日期:1992年3月18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票简称:S*ST万鸿
股票代码:600681
法定代表人:戚围岳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龙阳大道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8号
邮政编码:430060
电话:027-88066666
传真:027-88061616
电子信箱:stock@winowner.com
(二) 征集事项
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详见与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上以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告》。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系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征集方案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一) 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9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 征集时间:自2009年11月25日-12月1日。(每日9:30-17:00)
(三)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截止2009年11月24日的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以证券投资部实际收到为准)。
个人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截止2009年11月24日的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以董事会办公室实际收到为准)。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授权委托。在2009年12月1日下午17:00之前,证券投资部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作弃权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在2009年12月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视作弃权。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单位的指定地址如下:
收件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8 号长信大厦四楼
联系人:王丹凤
联系电话:027-88066666-8638
传 真:027-88061616
邮 编::430060
(五) 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2) 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3)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 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2、其他
(1) 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3)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4)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六、备查文件
载有董事会签署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七、签字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投票委托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10日
附件:(本表复印有效)
对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召开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权随时按照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进行修改。本公司/本人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9年12月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200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