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关于增加东方证券为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外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东方证券为场外代销机构。
自2009年11月11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20个城市的57家东方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济南。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962506
网站:www.dfzq.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