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4日发出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09年11月10日上午,在中国上海华源世界广场八楼多功能厅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名,代表股份数320,409,48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6%,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数319,566,08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93%;外资股暨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股份数843,40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3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理情况
经全体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股数320,409,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外资股暨流通股843,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3%);
反对股数0股;
弃权股数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分配原则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256,408,9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025%(其中外资股暨流通股842,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3%);
反对股数0股;
弃权股数64,000,500股(其中外资股暨流通股500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增加对无锡华源凯马发动机有限公司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股数320,408,9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其中外资股暨流通股842,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3%);
反对股数500股(为外资股暨流通股);
弃权股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