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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09年1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A股 600613 股票简称:A股 永生数据     编号:临2009-011

                 B股 900904                B股 永生B股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11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贵州神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奇控股”)通知,告知:神奇控股于2009年11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永生数据”流通股份4,530,000股,占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3.06%。截止2009年11月11日,神奇控股已累计出售其持有的永生数据股份7,390,300股,占总股本的5%。

    目前,神奇控股尚持有“永生数据”股份总数为64,731,154股,占总股本比例43.7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生数据/永生B股

    股票代码:600613/900904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神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号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号

    权益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09 年1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永生数据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贵州神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永生数据7,390,300股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神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号

    3、法定代表人:张芝庭

    4、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5200002204890(2—1)

    6、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3097564-3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投资业务(国家限制的除外)

    9、经营期限: 2001年12月18日起

    10、税务登记证号码:税黔字520190002730975643号

    11、公司主要股东:文邦英51% 张芝庭49%

    12、通讯地址及邮编:贵阳市北京路1号、55000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董事长:张芝庭, 男, 身份证号码:522321194412250453; 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董事:张静,女,身份证号码:520102197811031241;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董事:文邦英,女,身份证号码:522321194911120426;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董事:卡先加,男,身份证号码:110108196109155735;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董事、总裁:张涛涛,男,身份证号码:520102198006161216;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贵州省龙里县。

    监事长:夏宇波,男,身份证号码:522225197204150013;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监事:刘爱东,男,身份证号码:522701701214007; 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监事: 周新全,男,身份证号码:433001560513301;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中国贵州省贵阳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集团发展所需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永生数据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本次变动前,即2006年7月28日永生数据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生数据股份72,121,454股限售流通股,占永生数据总股本的48.76%。

    2007年7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永生数据5%股份(即7,395,250股)限售解除后,于2008年4月20日之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1,455,250股,占永生数据总股本的0.98%。

    2009年7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永生数据全部股份限售解除后,于2009年8月27日当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1,405,050股,占永生数据总股本的0.95%。

    2009年1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永生数据股份4,530,000股,占永生数据总股本3.06%。

    截止2009年1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永生数据股份累计7,390,300股,已达永生数据总股本的5%。

    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永生数据股份64,731,154股 ,占永生数据总股本的43.77%。

    二、本次变动简要内容

    截止2009年1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永生数据股份7,390,300股,占永生数据总股本的5%。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其他买入或者卖出永生数据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贵州神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芝庭

    签署日期:2009 年11月1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贵州神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贵州神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永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股票简称永生数据/永生B股股票代码600613/9009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贵州神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部分通过竞价,部分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72,121,454股     持股比例:    48.7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7,390,300 股     变动比例:     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公司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公司在此次变动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公司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贵州神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芝庭

    日期: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