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09-026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瞿承康董事委托舒榕斌董事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高南河水系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与政府回购协议书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东沟楔形绿地建设,提高浦东北部地区防汛排涝能力,改善周边地区生态环境,进一步促进外高桥新市镇和森兰·外高桥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采取公司投资,政府回购的方式建设高南河水系项目,并签署相关回购协议。
该项目包括高南河及2个人工湖,高南河按规划建设,全长4,950米,分南北分布,北至杨高北路,南通赵家沟,2个人工湖泊分别位于五洲大道南北两侧,面积约为32.3公顷及15.9公顷。
该项目投资规模约为8.5亿元(实际投资金额以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公司负责安排并投入建设资金。
该项目回购金额包括投资金额和相应的建设期利息,内部收益率暂定为5.346%。
该项目回购期6年、回购期间从2010年6月20日起始,连续6年至2015年6月20日支付完最后一笔回购款止。年回购额暂定为16,697.55万。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