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 ST金 泰 证券代码:600385 编号:临2009-026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6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公司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借款利息的议案》。
为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发区支行债务、支付公司费用的需要,公司分别于2009年9月、10月与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恒基房
地产”)签订了《资金借款协议书》,借款金额共计15,327,800.00元,我公司需自借款之日起向北京新恒基房地产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31%执行,按月计息,借款期限为一年,若借款到期后不能按期归还,需按日以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