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1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09年11月12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恒运大厦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黄中发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恒运(C)厂、恒运(D)厂股权评估结果的议案》。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涉及公司与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黄中发先生、洪汉松先生、郭晓光先生、陈福华先生、钟英华先生、杨舜贤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09年9月11日发布公告,计划向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广州市源润森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的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运(C)厂”)50%股权和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运(D)厂”)45%股权。
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恒运(C)厂、恒运(D)厂的股权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7月31日,评估结果如下: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09)第353-1号),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作为主要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恒运(C)厂2009年7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6,750.67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35,132.80万元,增值额为38,382.12万元,增值率为39.67 %。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09)第353-2号),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作为主要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恒运(D)厂2009年7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9,235.07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12,205.27万元,增值额为22,970.20万元,增值率为25.74%。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评估结果,须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对恒运C厂、恒运D厂股权评估结果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恒运C厂、恒运D厂股权评估结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是经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本次评估结果,须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结果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江涛 吴三清
简小方 王世定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