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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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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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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09-036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增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31日发出,会议于2009年11月17日上午在江苏镇江金陵润扬大桥酒店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曾晓宁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数151,200,905股,占股份总数的38.8381%。其中,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数151,073,704股,占A股股份总数的51.6644%,B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数127,201股,占B股股份总数的0.131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保荐人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为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6亿元人民币银行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151,200,905151,200,90500100.0000%
    A股股东151,073,704151,073,70400100.0000%
    B股股东127,201127,2010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梁峰、王峰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