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临2009-02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1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10,519,82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3.44 |
(三)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本公司董事长岳普煜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表决的结果 单位:股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调整部分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3,497,24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 | 关于修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310,519,824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在表决“关于调整部分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建军、管晋宏现场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