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预计总投资人民币6,285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本公司持有该项目公司100%股权
●投资期限:特许经营期30年,自项目开始商业运营之日起
●预计投资收益率: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12.19%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方面存在风险
一、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加了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按照既定评标规则进行了评标,我公司评标结果位列第一,但鉴于投标单位不够三家,招标人宣布中止原招标程序,按照评标结果的名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我公司被列为第一竞争性谈判人。
经谈判协商达成一致后,临沂市人民政府授权临沂市建设局与本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签署了《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授予本公司30年特许经营权。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0万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5万吨/日,二期工程待条件具备后择期建设。特许经营年限30年,出水水质标准为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人民币6,285万元,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投资成立全资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和运营。该项目公司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为12.19%。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相关事项将在董事会授权的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0年,临沂市建设局与本公司签署《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2、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及调整:初始污水处理服务价格为人民币0.855元/立方米。每两年调整一次,调价因素包括电力、人工、药剂、银行贷款利率变动等因素。
3、污泥处置:污泥脱水后的泥饼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输,单程距离不超过20公里。甲方(临沂市建设局)负责污泥处置并承担相关费用。
4、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甲方(临沂市建设局)应将每年度预计支付予乙方(项目公司)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报请临沂市相关机构列入政府年度财政支出预算。
四、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临沂市建设局,法定代表人:李作良;注册地址:临沂市陶然路161号。临沂市建设局是临沂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建设工作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园林环卫事业、物业管理等工作。
2、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光;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写字楼15层;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及投资管理;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培训;房地产项目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住宿、餐饮等。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在临沂市设立临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临沂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司投资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在与临沂市政府成功合作临沂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在当地污水市场的占有率,对公司实现区域产业布局具有积极的促动效应。
本公司取得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之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1、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方面存在的风险:临沂市目前自备井供水量约占城市总供水量一半,而自备井污水收费情况不理想,因此可能存在较大的污水费支付缺口。
采取的措施:政府今年加大了关闭自备井力度,收费情况将逐步得到改善。此外,将本项目应支付的污水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以进一步降低支付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