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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性公告
    2009年11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深天健        公告编号:2009-4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最近涨幅较大,其中11月25日涨停,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已于2009年1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现对相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和重大事项。

      2、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公司今年能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约2000万元-5000万元,现预测数额不变。相关公告已刊登在2009年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3、针对投资者关注的天健工业区的情况

      天健工业区位于福田景田片区,始建于1984年,占地面积56,283平方米,宗地年限为1992年-2042年;该宗地使用现状为已建成的14栋工业厂房,建筑面积82,611平方米;该宗地的土地权属关系清晰,公司正在办理地上建筑物的确权手续;公司半年内不会做出更新改造的计划与安排。

      公司注意到《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但该宗地如何套用本《办法》,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套用本《办法》,具体的更新改造成本和收益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做出明确判断,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若公司届时做出了该地块的更新改造计划和具体安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询问,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重大信息,并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存在上述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会筹划此类事项。

      2.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