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09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的要求,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组工作进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5,800万股(含5,800万股)购买其持有的上海腾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海工贸”)100%的权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利用腾海工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产业区临港物流园奉贤分区666669.6平方米土地建设上海腾海临港国际物流园项目。
目前腾海工贸已基本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项目立项的相关申报程序,并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及控股股东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已经与上海临港奉贤园区工业用地前期开发主体——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有关临港奉贤园区土地事宜的框架协议》,就项目土地涉及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初步约定。目前项目一期土地已经进入挂牌出让阶段,腾海工贸将按照相关土地挂牌出让公告要求参与本次土地的出让活动;对拟注入的腾海工贸的审计及评估工作业已基本完成,相关正式报告尚未出具;腾海工贸业已聘请上海大学、上海司顿物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规划方案;其它项目涉及内容正在有序开展。
公司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文件。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与重组方沟通的结果,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项目土地的出让进展情况,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2、本公司于2009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09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第三条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若公司不能在公司首次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6个月内发出召开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须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再次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刊登在2009年7月2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所揭示的风险提示)。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