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轻骑 (A股) ST轻骑B(B股)
编号:临2009-021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1月10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在《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发布会议通知。2009年11月30日上午9:00,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代表共有 2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1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1人。出席大会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内资股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0547.49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7181.744万股的31.4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外资股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3.7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7181.744万股的0.014%,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栾健先生主持。
三、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的报告》。
同意选举余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0561.2698万股赞成,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547.4988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771万股);赞成股份数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
同意选举陈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0561.2698万股赞成,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547.4988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771万股);赞成股份数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00%;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李相杰律师、卞欲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通过的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详细内容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
五、备查文件
1、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3、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证券简称:ST轻骑(A股) ST轻骑B(B股)
编号:临2009-022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11月10日发出通知,2009年11月30日下午2:00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余国华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余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与会董事9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1、根据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董事余国华先生任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栾健先生、独立董事陈箭先生任委员。
2、根据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李传杰先生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余国华先生、董事栾健先生、董事冯长军先生、独立董事陈箭先生任委员。
3、根据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郭忠文先生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余国华先生、董事陈卫东先生、独立董事陈箭先生、李传杰先生任委员。
4、根据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陈箭先生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余国华先生、董事陈卫东先生、独立董事郭忠文先生、李传杰先生任委员。
与会董事9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