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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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重庆永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代管退休人员费用人民币1149万元。
●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 ●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解决好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剩余人员的安置问题,实现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机组的顺利关停。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永电力”)拟向重庆永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川发电公司”)支付代管退休人员费用人民币1149万元。
由于永川发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二、关联方介绍
重庆永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23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215,960.00元。公司注册地址:永川区松溉镇;法定代表人:石永东。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永电力发电机组已于2007年5月31日停运,截止2009年9月30日,该公司尚有退休人员176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了顺利实现渝永电力机组的关停工作,渝永电力拟委托永川发电公司代为管理渝永电力退休人员,由其代管代发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及津贴,为此,渝永电力拟向代管单位永川发电公司支付有关费用。
经渝永电力与永川发电公司协商一致,根据《永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永府发[2002]8号)、《永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永府发[2002]22号)等有关规定测算费用支付标准为人民币1149万元。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解决好渝永电力剩余人员的安置问题,实现渝永电力机组的顺利关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卢啸风、宋纪生、余剑锋、陈友坤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解决好渝永电力剩余人员的安置问题,实现渝永电力机组的顺利关停。该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