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募集金额总额为4,127,252,482.00元人民币(含所募集股票市值),有效认购款项在本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共计303,329.68元人民币,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其中286,055.00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余17,274.68元为利息折份额计算尾差归入基金资产。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2月3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募集股票已于2009年12月3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42,054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期募集金额(含所募集股票市值)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4,127,538,537.00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没有认购本基金。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9年12月4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上市交易。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