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及召开200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9年11月2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09年12月8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侯国俊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石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本公司氯碱化工生产所需,减少疆外电石的采购量,降低氯碱化工生产成本,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化工)、石河子开发区天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业化工)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洽谈,签订电石工业品买卖合同,由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按市场价格分别向中发化工和天业化工供应一级品质的电石3.5万吨和6.5万吨,共计10万吨,每吨按2800元结算,共计28000万元。
关联董事宋晓玲回避了该议案表决。
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一同刊登的编号为临2009-031《新疆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石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确定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09年12月25日。(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有关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11:00(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6、会议议题:
审议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石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情,股东可以查阅:
(1)刊登于2009年12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新疆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石的关联交易公告》。
(2)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本公司的公告资料。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12月23-24日北京时间10:30——16:3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2)邮政编码:832000
(3)联系人:李刚 李新莲
(4)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7、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石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09-031
新疆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公司、石河子
开发区天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天业
(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石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证氯碱化工行业生产所需,由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按市场价格向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新疆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业化工有限公司供应电石10万吨,每吨按2800元结算,共计28000万元。
●关联董事宋晓玲回避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化工)、石河子开发区天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业化工)拟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购进电石10万吨,电石购销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要
为保证本公司氯碱化工生产所需,减少疆外电石的采购量,降低氯碱化工生产成本,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发化工、天业化工与天业集团洽谈,签订电石购销合同,由天业集团按市场价格向中发化工、天业化工分别供应一级品质的电石3.5万吨、6.5万吨,共计10万吨,每吨按2800元结算,共计28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方简介
天业集团为农八师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96年6月,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拥有国有资产授权委托经营权,持有本公司国家股股份18976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为1634864.77万元,净资产为533433.08万元。
中发化工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24日,注册资金3650万元,主营业务为聚氯乙烯、离子膜膜烧碱、高沸物的生产销售。截止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为24,625.12万元,净资产为9,182.21万元。
天业化工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9日,注册资金1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烧碱、聚氯乙烯的生产与销售。截止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为158,899.41万元,净资产为19,791.51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原则
1、公平、公允的原则;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协议签署日期及有效期
2009年12月2日,中发化工、天业化工分别与天业集团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0年6月31日。
(二)交易标的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款
1、交易标的
10万吨电石,总价为28000万元。
2、 交易价款
每吨按2800元价格结算。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电石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购销价格可同时调整。
(三)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货到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2、本次《工业品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
(1)中发公司、化工公司和天业集团双方签字盖章;
(2)经双方有权部门批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2、天业集团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发化工和天业化工提供的电石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合理,并缩短了原料采购的运输距离,对保证公司化工生产的原料供应和成本的降低均起到积极作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资料
1、《工业品买卖合同》;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及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