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六十一次
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09年12月10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营业部申请借款的提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中长期借款,并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关联董事管一民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包括1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的提案。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中长期借款,并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的提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中长期借款,并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09-06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营业部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或“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营业部”)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12月10日至2012年9月12日,年利率为4.86%(以下简称“本次借款”或“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联人回避事宜:
因公司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独立董事职务,本次借款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管一民先生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其余五名董事(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韩炯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系正常的银企合作。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上海银行于2009年12月10日签署《借款合同》,公司向上海银行营业部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12月10日至2012年9月12日,年利率为4.86%;复星集团将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公司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任上海银行独立董事职务,本次借款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2009年1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管一民先生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其余五名董事(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韩炯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银行成立于1996年1月30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法定代表人:宁黎明;注册资本:人民币26亿元。上海银行的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外汇业务:外款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同业外汇拆借;外汇借款,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上海银行营业部为上海银行的分支机构。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上海银行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677亿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88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489亿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8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1亿元。
根据上海银行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09年6月30日,上海银行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173亿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98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976亿元;2009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之《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2、借款期限:2009年12月10日至2012年9月12日;
3、年利率:4.86%。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系正常的银企合作。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韩炯先生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借款合同》;
2、公司第四届第六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