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将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通知,第一大股东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流通股44,343,75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70%)出于其未来战略投资的考虑,于2009年11月26日与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股票收益权回购合同》及《股票质押合同》(《股票收益回购合同》的附属合同)。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0日,2007年9月27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成为全国第20家获准转型的信托公司。其注册资本为5.72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大跃;第一大股东为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营业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重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中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股票收益权回购合同》、《股票质押合同》的主要条款为: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09)的4000万股流通股股票收益权转让给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000万元;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最迟应于股票收益权转让满一年回购该股票收益权,该回购是强制性的,该股票收益权到期回购价款约定为不超过人民币33600万元,即30000万元+30000万元*12%;同时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4000万股中汇医药流通股质押给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回购股票收益权回购款的担保。股票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数项收益:1)4000万股在任何情形下的全部变现金额(扣除有关交易成本及税费);2)自合同签署之日起,4000万股股票因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股票在任何情形下的全部变现金额(扣除相关交易成本及税费);3)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持有标的股票和派生股票而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扣除相关交易成本及税费);4)自合同签署之日起,4000万股股票和派生股票产生的其他收入(扣除相关交易成本及税费)。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于股票收益权转让满6个月至12个月期间分次回购,也可以一次性回购。如果满6个月后分次回购,则按实际天数结算回购应支付的资金;已支付的收益在回购时扣除。
2009年12月17日,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办理了将其持有本公司的4000万股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质押登记手续,此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91%,质押期限为2009年12月18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特此公告。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备查文件:
1、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
2、股票收益权回购合同;
3、股票质押合同;
4、公证书(2009)呼证内字第8230号;
5、公证书(2009)呼证内字第8231号、(2009)呼证内字第8232号;
6、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