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2月18日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达尔罕贝勒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琦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8,085.4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652.6万股的24.0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1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9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生产系统停产、选址迁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85.4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万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于2009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刊登的《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09-025)、《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09-026);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3、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