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限售
流通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通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股份761.11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8%,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761.1121万股,以下简称“合信咨询”)于2009年12月18日与杨珊珊签署了《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61.1121万股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61.1121万股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杨珊珊,根据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公司就该部分股份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协议概述:
根据协议,合信咨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61.1121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8%)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杨珊珊,转让价格为每股7.75元。本次股份转让后,杨珊珊将持有本公司股份为761.11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合信咨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59号二层
法定代表:张建华
注册资本:壹佰壹拾贰万元
注册号码:35020020067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自200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1、经济信息咨询;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介绍
姓名:杨珊珊
性别:女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截止协议签署日,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61.1121万股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杨珊珊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ST雄震
股 票 代 码 : 6007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杨珊珊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
通 讯 地 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
股份性质变动:增持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期 :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珊珊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须经有权机构批复同意目标股份转让事宜(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股权转让合规性)后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备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杨珊珊 |
ST雄震、上市公司 | 指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出让方、合信咨询 | 指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协议、协议 | 指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杨珊珊签订的《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61.1121万股股份转让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杨珊珊通过协议转让,受让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ST雄震(600711) 761.1121万股股份的行为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杨珊珊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机构 |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姓名:杨珊珊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IT贸易与有色金属矿产采掘业行业前景看好,并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具有信心,因此拟增持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0股股份。
本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珊珊持有上市公司761.112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58%,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性质在转让前为限售流通股。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合信咨询与杨珊珊签订《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61.1121万股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761.1121万股股份,从而实现本次权益的变动。
2、协议当事人:
(1)出让方:
公司名称: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59号二层
法定代表:张建华
注册号码:3502002006728
注册资本:壹佰壹拾贰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营业期限:自200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1、经济信息咨询;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受让方:
姓名:杨珊珊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
3、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合信咨询持有ST雄震761.112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58%。
4、转让股份的性质:限售流通股。
5、转让价款:
定价为7.75元/股,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898.6188万元。
6、支付方式:现金
7、付款安排:
受让方杨珊珊,应当于目标股份过户完成后一年内向出让方支付股份转让对价。
8、协议签订时间:2009年12月18日
9、协议生效时间和条件:
协议经有权机构批复同意目标股份转让事宜(上交所确认股权转让合规性)后生效。
10、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不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没有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没有就出让人在ST雄震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11、本次股权转让需经上交所确认股权转让合规性。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上交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杨珊珊《关于厦门雄震矿业股份有限公司761.1121万股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珊珊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表: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厦门市湖滨北路中闽大厦9楼02单元 | |
股票简称 | ST雄震 | 股票代码 | 60071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杨珊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761.1121万股 变动比例: 9.5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珊珊
日期: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ST雄震
股 票 代 码 : 6007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厦门市厦禾路859号二层
通 讯 地 址 :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806室
股份性质变动:减持
报 告 书 签 署 日 期 :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须经有权机构批复同意目标股份转让事宜(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股权转让合规性)后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备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合信咨询 | 指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ST雄震、上市公司 | 指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出让方 | 指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协议、协议 | 指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杨珊珊签订的《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61.1121万股股份转让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杨珊珊通过协议转让,受让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ST雄震(600711) 761.1121万股股份的行为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机构 |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公司名称: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59号二层
法定代表:张建华
注册资本:壹佰壹拾贰万元
注册号码:35020020067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自200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厦税征字350203776045844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806室
经营范围:1、经济信息咨询;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张建华 | 无 | 女 | 中国 | 厦门 | 否 | 执行董事 |
林光栋 | 无 | 男 | 中国 | 厦门 | 否 | 总经理 |
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权转让系因为公司进行战略调整。
截止报告书签署之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股份的意向。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合信咨询持有 ST雄震761.1121万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58%,股份性质均为限售流通股。
本交易完成后,合信咨询持有上市公司0股股份。杨珊珊持有上市公司761.112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58%,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性质在转让前为限售流通股。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合信咨询与杨珊珊签订《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61.1121万股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761.1121万股股份,从而实现本次权益的变动。
2、协议当事人:
(1)出让方:
公司名称: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59号二层
法定代表:张建华
注册号码:3502002006728
注册资本:壹佰壹拾贰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营业期限:自200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1、经济信息咨询;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受让方:
姓名:杨珊珊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
3、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合信咨询持有ST雄震761.112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58%。
4、转让股份的性质:限售流通股。
5、转让价款:
定价为7.75元/股,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898.6188万元。
6、支付方式:现金
7、付款安排:
受让方杨珊珊,应当于目标股份过户完成后一年内向出让方支付股份转让对价。
8、协议签订时间:2009年12月18日
9、协议生效时间和条件:
协议经有权机构批复同意目标股份转让事宜(上交所确认股权转让合规性)后生效。
10、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不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没有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没有就出让人在ST雄震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11、本次股权转让需经上交所确认股权转让合规性。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通过上交所集中交易减持上市公司662729股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如下:
时间段 | 买入数量(股) | 买入价区间(元) | 卖出数量(股) | 卖出价区间(元) |
2009.06.22~2009-07-21 | 0 | 460000 | 10.17~12.18 | |
2009.07.22~2009-08-21 | 0 | 202729 | 12.60~13.19 | |
2009.08.22~2009-09-21 | 0 | 0 | ||
2009.09.22~2009-10-21 | 0 | 0 | ||
2009.10.22~2009-11-21 | 0 | 0 | ||
2009.11.22~2009-12-21 | 0 | 0 |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杨珊珊《关于厦门雄震矿业股份有限公司761.1121万股股份转让协议》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建华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表: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厦门市湖滨北路中闽大厦9楼02单元 | |
股票简称 | ST雄震 | 股票代码 | 60071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厦门市厦禾路859号二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761.1121万股 持股比例: 9.5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761.1121万股 变动比例: -9.5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合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建华
日期: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