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民诉讼的公告
2009年1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09-112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民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10)香民二初字第117 号」案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诉状。
一、 诉讼具体情况
1、 原告:邓建国、男、25岁,住所:重庆市云阳县盛堡镇火地村,持有被告上市流通股700股。被告: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撤消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3、 原告的理由:(1)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召集人提交的议案及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不符。(2)议案免除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资格侵犯了相关人员的个人权利并超越了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3)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被人为操纵,严重侵犯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本公司对邓建国歪曲事实、恶意诉讼的行为保留追诉的权利。
三、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本诉讼进展情况。
四、截止目前本公司没有其它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0)香民二初字第117 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