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厦门第一广场”部分被冻结资产产权解除冻结;“丽晶花园”一期土地证已经办妥。
主要内容:
12月23日,本公司收到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发来的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长中执监恢复字第011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称,撤销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08)开执监字第1002-1号、1002-2号民事裁定,撤销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08)开执监字第1002号、1003号民事裁定,撤销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08)开执字第1002号、1003号民事裁定.
根据本公司2009年12月12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厦门第一广场”在建工程中有6,432.4平方米被法院查封、冻结。按照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的上述裁定,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注入本公司的“厦门第一广场”上述被冻结资产产权解除冻结。
另接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以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注入本公司的“丽晶花园”在建项目一期土地证已经办妥。
本公司将于2009年12月28日(下周一)下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公司股东可以到大会现场(宛平路315号宛平宾馆)直接参与投票,也可以通过您的股票交易软件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操作投票代码为738603,投票简称为兴业投票,买入价格为99.00元,买入数量为1股,即可对所有议案投出赞成票。会议联系人:洪再春(021-63563309,18721526399),陈建军(021-63567603,18721526377)。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ST兴业 编号:2009-064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9年12月23日接股东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2月22日通过二级市场抛售了23万股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至此,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已低于5%。
经本公司查询得知,截止12月22日收盘,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票缩减为7909386股。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秦少秋先生。截止2009年12月22日收盘时,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和秦少秋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95102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86%。
2009年4月14日,秦少秋先生和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以合计持有本公司973.23万股(约占总股本的5%)而刊登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