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2日上午10时在兰州市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东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何宗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程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经理,会议以现场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14人,实参加董事14人,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内容如下:
会议以0票回避、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农垦集团”)为支持公司的农业产业化建设,同意向本公司借款人民币壹亿元整,借款期限33个月,年息5.10%,用于公司所属企业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黄花农场10万吨苜蓿草产品加工项目的建设。借款合同已签署。
一、合同签署的背景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成功发行募集100亿元中期票据资金,本次中期票据资金融资是经甘肃省委、省政府审议后确定安排发行,并明确指出资金用途为“积极贯彻实施中央拉动内需,振兴西部经济发展的宏观战略与经济政策”。省农垦集团在本次中期票据资金中获5亿元额度,目前,首笔1亿元债权投资资金已到位,为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省农垦集团决定将该笔中期票据资金全部以债权投资形式投入到本公司,用于建设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项目和黄花农场10万吨苜蓿草产品加工项目。
二、甘肃农垦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情况
马铃薯是甘肃省三大粮食作物之一,可作为粮、菜、饲兼用和工业加工原料。甘肃省作为全国马铃薯种植的重要省份之一,2008年的播种面积达到了1000万亩,上升到了仅次于小麦播种面积的第二位。甘肃省委省政府的中期目标是把马铃薯的平均单产从现在的1000公斤提高到1500公斤,增产50%。种薯体系的建设是保证目标实现的唯一途径,着力发展马铃薯的脱毒种薯繁育,商品薯种植和加工,完全符合国家确定的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也完全符合“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
甘肃省“十一五”规划明确将马铃薯产业确定为特色优势产业,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马铃薯产业的意见》确定的具体目标是马铃薯生产基地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力争生产鲜薯总产量达到1500万吨,年产脱毒原原种8000万粒,脱毒原种3万吨,脱毒良种繁育基地面积达到75万亩,年产一、二级脱毒良种150万吨,脱毒种薯普及率达到90%以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甘肃省产业政策,是促进全省马铃薯产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可提高耕地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收入,对进一步发展培育骨干龙头企业、优化产能布局具有现实意义。
该项目实施单位甘肃亚盛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省内最大的马铃薯种薯生产企业,拥有较高的行业声誉、行业地位和强大的技术团队。为了保证种薯的质量,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将提供6万亩的种薯生产田,建立以节水滴灌为基础的种植基地,并应用全机械化种植技术,项目建成后甘肃亚盛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马铃薯种薯生产企业之一。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永登县秦王川农业高科技开发示范园、甘肃农垦八一农场黑土洼分场,规划建设马铃薯原种一级种薯繁育基地6万亩(按三年轮作进行安排,每年用于一级种薯繁育面积2万亩),配套建设微型薯(原原种)生产日光温室200座,原种繁育网室2000亩。年生产脱毒苗5000万株、微型薯(原原种)10000万粒、原种4000吨、一级种薯4万吨。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7,96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915.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45.9万元,建设期两年。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年份可实现销售收入12,888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5.6年。该项目已经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甘发改农经(备)【2009】77号]。
该项目建设可充分发挥公司的土地资源优势,强势挺进马铃薯产业,必将引发公司内部产业、资产和收益结构的重大变革,对甘肃乃至全国马铃薯产业产生深刻影响。
三、甘肃农垦黄花农场10万吨苜蓿草产品加工项目
苜蓿是一种多年生的草本植物,以“牧草之王”著称,不仅产量高,而且草质优良,各种畜禽均喜食。苜蓿在草田轮作、培肥地力、增强农业后劲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改善生态环境也十分有利。苜蓿草产品是一种优质的粗蛋白饲料,蛋白含量高,可部分替代饲料中的粮食成分,国内外需求量十分巨大。
国务院2007年《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均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草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推动草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并给予适当的补助。由此可见,中央对农业结构调整及畜牧草业工程是十分重视的。
甘肃、新疆、内蒙古等省区已经将草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新兴产业。甘肃省把发展草产业作为今后调整农业结构、实现畜牧业发展大突破的三大工程之一。甘肃省种植苜蓿条件优越,种植历史悠久,有种植紫花苜蓿的传统习惯和管理经验,出产的苜蓿品质优良,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发展潜力大。
在省农垦集团公司的指导下,本公司以国家及甘肃省发展草食畜牧业的大好机遇为契机,以世界草产业先进水平水平为建设标准,在具有苜蓿产业发展优势的黄花农场和玉门地区高起点、高标准地发展苜蓿产业,建设10万吨苜蓿草产品加工项目,积极推进甘肃苜蓿产业向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带动当地农户的发展。
项目实施单位甘肃省国营黄花农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定向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进入本公司的单位)是全省规模较大的农场之一,现拥有种子检验室、化验室等科技服务设施,配套种子精选机8台,种子包衣机2台,种子库房2000平方米,承担的农业专项课题研究多次在农垦系统获奖,基础设施和技术实力适合承建苜蓿草加工项目。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玉门市玉门镇黄花农场,计划年产苜蓿草产品10万吨,主要产品包括:苜蓿草块4万吨,苜蓿草颗粒4万吨,高密度草捆2万吨。
项目计划总投资8,186.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974.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12.09万元,建设期2年。项目建成达产后,正常年份可实现销售收入17,200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3.7年。该项目已经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甘发改工业(备)【2009】69号]。
该项目的目标是在3—5年内建设苜蓿基地10—12万亩,苜蓿系列产品加工能力10万吨,建成国内一流、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苜蓿产品产业化集团。
四、两个项目的资金筹措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两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6,155.89万元,所需资金除通过甘肃省政府发行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外,其余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解决。
2、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充分发挥了公司资源优势、技术优势等,使公司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效应,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农业产业的主导地位,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引致一定的风险,对此,本公司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管理,确保本公司的投资收益顺利实现。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