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09年9月30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2009年9月30日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2009年9月30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2009年9月30日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10月7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7年度会计信息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公告》,中兴通讯在财政检查中受到16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380万元。本基金认为,该处罚不会对中兴通讯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651,673.42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398,002.33 |
4 | 应收利息 | 866,418.50 |
5 | 应收申购款 | 200,201,159.0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03,117,253.30 |
(4)2009年9月30日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于2009年9月30日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券。
(5)2009年9月30日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2009年9月30日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业绩如下:
项目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2009.1.1至2009.9.30 | 自成立至2009.9.30 |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20.24% | -57.57% | 53.82% | 229.17%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 156.31% | -61.03% | 63.91% | 155.00% |
超额收益率 | -36.07% | 3.46% | -10.09% | 74.17%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项1中(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其它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基金成立前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自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法规列支。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申购费率按照单笔申购金额递减,最高为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5%,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率 |
100万以内 | 1.5% |
满100万不满500万 | 1.2% |
满500万不满1000万 | 0.6% |
满1000万以上 | 0.2% |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申购费率按持有期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 | 申购费率 |
一年以内 | 1.5% |
满一年不满二年 | 1.0% |
满二年不满三年 | 0.5% |
满三年以后 | 0 |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0.5%。赎回费率表如下:
持有期 | 赎回费率 |
一年以内 | 0.5% |
满一年不满两年 | 0.3% |
满两年不满三年 | 0.1% |
满三年后 |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余额为登记注册费和其他手续费。
3、转换费
本基金可以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之间进行转换。
基金转换费按基金转出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转换费率3%。,向转出方收取,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出金额=基金转出份额×T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基金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转入份额以T日的转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入份额=(基金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T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从基金转换金额中提取0.5%。返回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公式为:
归基金资产的基金转换费=基金转出金额×返回基金资产转换费率(0.5%。)
基金转换的具体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相关业务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基本情况。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和增加了代销机构的有关信息。
(五)、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六)、在“十、基金业绩”中,更新了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
(七)、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最近3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3)2009年5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开通招商银行卡网上支付的公告。
(4)2009年6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摘要。
(5)2009年7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度第2季度报告。
(6)2009年7月2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定投申购优惠活动的公告。
(7)2009年7月2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8)2009年8月6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开放式基金分红业务处理规则的公告。
(9)2009年8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0)2009年8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1)2009年9月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09年9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基金关于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3)2009年9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旗下基金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14)2009年9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旗下基金拟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及其风险提示的公告。
(15)2009年9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增加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16)2009年10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工商银行卡网上支付的公告。
(17)2009年10月2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第3季度报告。”
十六、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09年12月2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