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110006 证券简称:龙盛转债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在近期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一、2009年8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设立上海溯创贸易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主要从事染料及染料助剂、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的销售。
二、2009年8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龙盛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200万元(首期2040万元,第二期8160万元)设立上海龙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51%,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备租赁。
三、2009年8月28日,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上虞龙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
四、2009年9月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虞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受让自然人何仙琴所持上海华联建筑外加剂厂有限公司17.67%的股权,受让价款409.30万元;2009年9月9日,上虞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又受让上海建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华联建筑外加剂厂有限公司33.33%的股权,受让价款683.39万元,因此公司合计出资1,092.69万元受让上海华联建筑外加剂厂有限公司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外加剂的生产和销售。
五、2009年11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宝利佳有限公司出资1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875万元)设立浙江宝盛化工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主要从事对苯二胺的研发及今后对苯二胺的生产和销售。
六、2009年12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平湖市晟宇置业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主要从事公司于2009年12月17日竞得的“平湖市祥中路南侧、东方路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开发,该地块的竞拍详见2009年12月19日公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53)。
七、2009年12月29日,公司与自然人何达伟、金钺戡、邢震签订关于临安汇锦金昕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公司”)之《合作协议书》,公司投资9,000万元增资汇锦公司。汇锦公司系2009年10月22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安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目前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汇锦公司通过公开竞买,依法竞得坐落于临安市锦城街道天目高中东侧横潭村地块,并于2009年11月14日与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的出让价款为22,996.791万元,汇锦公司目前已支付出让款5,000万元。
汇锦公司拟增资至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90%,原股东即上述三名自然人增资5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0%。同时,在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公司将贷款11,000万元给汇锦公司,借款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汇锦公司有权提前归还,汇锦公司原股东对归还上述11,000万元股东借款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
同时,根据上述《合作协议书》的约定,何达伟、金钺戡、邢震今后将回购本公司持有汇锦公司的90%股权,股权回购实施应以汇锦公司全部偿还本公司11,000万元借款为前提,且上述还款日期最晚不得迟于2010年12月31日,在2010年12月31日的回购价为13,400万元,如提前回购的则协议各方将另行协商。若在2010年12月31日前汇锦公司未全额偿还本公司的11,000万元借款,或上述三人未按《合作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回购股权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本公司有权以总价1元的价格收购上述三人届时所持有的汇锦公司全部股权。
上述七项投资累计总额为32,668.05万元,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94%。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