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根据《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因此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1月4日对本基金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月3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1月4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月3日的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待结转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待结转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投资者当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累计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所有待结转收益)
投资者当日待结转收益以截尾的形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截尾部分当日进行二次分配。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时,以截尾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截留部分保留在投资者收益账户内。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10年1月4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1月4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1月5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2009年12月31日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1月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月5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2350088
4、本基金销售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一月四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0年1月4日至6月30日,本公司旗下的部分开放式基金产品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2)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3)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5)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39)
二、活动内容:
自2010年1月4日至6月30日,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基金系统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产品,其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等其他未明事项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4、本活动解释权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有关公告。
四、咨询方式:
有关详情投资者可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站(www.psbc.com)、服务网点、客服电话95580了解咨询有关事宜,也可在各相关网站查询,或致电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或010-62350088);登录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了解有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