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
轮候冻结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依据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2009)杭富商初字第1615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涉及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审理案件财产保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轮候冻结了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持有的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65,240,000股。该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9年7月28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详见本公司2009年7月30日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 -022)。 2009年12月17日,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09)杭富商初字第1615号《协助执行通书》,解除对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240,000股的轮候冻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09年12月30日办理了相关解冻手续。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ST秦岭 编号:临2010-002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划转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依据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铜中法民破字第01-17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将本公司股东(62,297户)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02,329,597股和限售流通股2,016,000股(该部分股份于2009 年12 月22日冻结,详见公司2009年12月25日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055号),划转至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公司管理人开立的证券账户)。
由于《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及股份划转事项, 须将全体出资人让渡的股份划转至管理人开立的证券账户,其它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秦岭水泥股票继续停牌,待让渡股份划转至管理人账户及相关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将尽快申请复牌。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