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09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明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出租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出租其在泰安市东岳大街77号投资兴建的泰安银座城市广场,建筑面积52013.92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租金1469.23万元。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0-002号)。
表决结果:由于《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出租物业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参与本次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10年1月20日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10-003号)。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ST鲁置业 编号:临2010-002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出租其在泰安市东岳大街77号投资兴建的泰安银座城市广场,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出租方: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交易行为及其标的: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出租其在泰安市东岳大街77号投资兴建的泰安银座城市广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为同受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关联董事李明先生、尹鹏先生回避表决,其他3名董事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出租物业的议案》,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泰安市东岳大街81号;
注册资本:1432.90万元,全部由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烟(零售)、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家具、摩托车及配件、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零售、畜禽产品销售;金银制品的零售、维修、翻新;音像制品零售、场地租赁、通讯器材(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除外,凭许可证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主、副食品加工、销售;常温、冷藏食品销售;图书报刊零售;家用电器维修;奇石展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租的标的为其在泰安市东岳大街77号投资兴建的泰安银座城市广场,该房产共八层,其中地上六层,地下二层,总建筑面积 52013.92平方米,向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出租的物业包括房产、附属用房、设施设备、配套的停车场、其他空地以及群楼楼顶和租赁群楼的广告位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范围
计租的总建筑面积为37974.42平方米,地下一层6205.30平方米、一层5053.90平方米、二层4990.73平方米、三层5716.88平方米、四层5716.88平方米、五层5716.88平方米、六层4573.85平方米;免租部分地下二层14039.50平方米。以上面积为泰安市房管局测绘部门最终实测面积。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应提前通知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续租,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与支付方式
租金为1469.23万元,合同签订后30日内,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即1469.23万元。
(四)租赁房屋交付及交还
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将符合要求的物业交付予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交付时,双方应指定人员共同参与,对租赁房屋进行验收,签订交接清单并记录水、电表、煤气表等读数。
租赁期满后,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应将租赁物业交还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保证交还的租赁物业符合按照合同中租赁用途使用后的状态。租赁物业的交还,租赁双方应指定人员共同参加,对租赁物业进行清点、并检验。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及时主张的,视为交还的租赁物业符合交还条件。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房地产代理业务;工程管理;场地租赁等业务的公司,本次交易为其日常经营行为,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租赁价格主要参照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几年在山东省内地级市向非关联方租赁的与泰安银座城市广场物业类似的可比物业(体量接近、商圈类似、商业业态为“百货+超市”的地级市中心店物业)租金水平确定,并考虑门店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业商业地理位置、物业法律权属是否存在瑕疵、面积与功能结构等因素适当调整而确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志勇、姜国华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向关联方出租物业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ST鲁置业 编号:临2010-003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南门大街2号泉城大酒店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15日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八、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0 年1月16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九、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10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十、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4.发行价格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四)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刊登在2009年11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10年1月18日之前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2010年1月18日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9777号国电大厦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31-66699999
联系传真:0531-66697128
联 系 人:刘冰、王盼盼
邮 编:250014
十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223 | 鲁商投票 | 16 | A股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下列议案序号。例如: 1.00元代表《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1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 |
3.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4.00 |
3.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5.00 |
3.3 |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 6.00 |
3.4 | 发行价格 | 7.00 |
3.5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8.00 |
3.6 |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9.00 |
3.7 | 上市地点 | 10.00 |
3.8 | 募集资金用途 | 11.00 |
3.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12.00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13.00 |
4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14.00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5.00 |
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16.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A、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B、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D、股东仅对上述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十二、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5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3.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3.3 |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 |||
3.4 | 发行价格 | |||
3.5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3.6 |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3.7 | 上市地点 | |||
3.8 | 募集资金用途 | |||
3.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4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受托人签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2010年____月____日 |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ST鲁置业 编号:临2010-004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6日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银座合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座合智”)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被北京京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事项。目前,本公司以北京京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违约对上述事项提起反诉,请求:反诉被告交付仍非法占有的9000平方米土地,返还配套设施转让款人民币16530万元和土地及青苗补偿款人民币2838.5万元等。2009年12月31日,北京银座合智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09)高民初字第5376号,对北京银座合智提起的反诉依法受理,与北京京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