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9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3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三个交易日内交易价格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公司除已公告的信息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目前公司已就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承诺事项起诉至烟台市中级人法院(详见公告临2009-080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公司确认截止目前且在未来两周内,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由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承诺具方式、时间和法院诉讼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09年业绩可能亏损;由此可能影响到公司2008年业绩的认定;如果公司2007、2008、2009年业绩亏损,公司将在2009年年报披露后暂停上市。
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九发 编号:临2010-002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就有关重大诉讼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承诺纠纷一案
(一)有关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9年12月28日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承诺,并于2009年12月31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双方当事人:
原告: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市南大街9号金都大厦
被告: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龙口市东江镇南山村
3、诉讼起因:2009 年4 月22 日原告接到被告承诺函,该函称为确保《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被告承诺愿意以不低于3.3亿元的经营性资产或现金于2009 年度内置换或购买原告现有3.3亿元资产,以确保原告的持续经营能力。为此原被告多次协商承诺履行事宜,但被告未能在2009年度内履行完毕承诺事宜。考虑到被告承诺函的有效期为2009年底,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裁决被告履行承诺相关内容。
4、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裁决被告履行承诺相关内容。
(三)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对于该案的诉讼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承诺具方式、时间和法院诉讼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09年业绩可能亏损;由此可能影响到公司2008年业绩的认定;如果公司2007、2008、2009年业绩亏损,公司将在2009年年报披露后暂停上市。
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