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所持北京城建中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所持北京城建中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价款为人民币25,000万元。
●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将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并对2010年第一季度利润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此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200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城建中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09年11月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城建中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09】355号)。
2009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转让事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北京城建中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40%股权,最终确定受让方为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1月6日,公司与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是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控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住址:舟山市临城新区港岛路102号,法定代表人:郭佳峰,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及酒店式公寓发展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酒店经营管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城建中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结构为:公司出资4,000万元,拥有40%股份;中稷集团(香港)国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拥有30%股份;香港德和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拥有30%股份。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汇会审(2009)1480号《审计报告》和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公司中天华资评报字(2009)第108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中稷公司的总资产账面值为39,215.20万元,评估值为91,471.82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29,525.59万元,评估值为29,525.59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9,689.60万元,评估值为61,946.22万元。公司所持中稷公司股权为40%,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4,778.49万元。在此基础上,公司确定了挂牌转让底价为25,000万元,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最终确定受让方为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为25,000万元。
2、2010年1月6日,公司与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根据合同规定,转让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将转让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同时,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代中稷公司向我公司一次性偿还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公司累计向中稷公司借款本金为207,744,110元。自2008年2月1日起至实际偿还借款之日止,利息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
五、此次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04年公司为投资开发舟山长峙岛项目,出资设立了中稷公司,2007年11月,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胜企业有限公司收购中稷集团(香港)国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德和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稷公司60%股权,而中稷公司的股东构成并没有改变。为促进公司回笼资金,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决定转让所持有的中稷公司40%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将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并对2010年第一季度利润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