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积极探索融资融券投资者准入制度
2010年0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周翀 ○编辑 衡道庆
⊙记者 周翀 ○编辑 衡道庆
近年来,在融资融券试点筹备工作中,我国券商从多种角度对投资者准入制度进行了各自探索。
华泰证券建立合格客户池——华泰证券早已建立客户评估体系,并据此建立起合格客户池制度。客户如从事融资融券,需要通过相关培训。合格的客户进行融资融券,将有专职理财经理全程“陪护”。
东方证券与银行共享征信记录——东方证券在客户从事融资融券征信调查方面有独到之处,在于可以进入与其有第三方存管合作关系的商业银行查询客户征信记录。
招商证券设推荐人制度——招商证券试点方案拟规定,对融资融券客户实行推荐人制度,客户参与应有推荐人,推荐人要对客户从事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中信证券实施证书管理——中信证券拟对客户实施资质证书管理。符合要求的客户,还需通过公司提供的网络、现场培训,获得客户资质证书之后,方可从事融资融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