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根据《关于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北方分所合并及更名相关事项告知函》,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北方分所全体人员及业务已并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并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名义继续承办原来业务,原负责承办本公司审计的业务负责人保持不变。因此,为保持公司审计人员的持续性,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将变更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于延琦、汪克夷、李兆熙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合并后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同意由该所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9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大
厦4F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内容:
关于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五)、会议登记事项: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表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授权委托书,于2010年1月27日上午9:00-10:30,下午2:00-3: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通过信件、传真办理登记手续,在参加会议时补交登记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1小时,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24-86131586 传真:024-86801050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大厦4F
邮政编码:110031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11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月28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