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O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于2010年01月11日(星期一)在公司科技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有6人,代表股份数为90,29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许军利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冯忠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对本次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90,29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因公司发展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将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任期内若非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被证监会公开认定不再适宜担任董秘职务外,不得随意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任期内若非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或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再适宜担任董秘职务,或因工作需要调整外,不得随意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0,29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9月28日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有鉴于此,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亦相应地改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许军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关于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许军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