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增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于2010年1月13日接到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控股”)通知: 2009年9月1日-2010年1月13日期间,富安控股再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海南椰岛(600238)股份8,304,423股, 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截止2010年1月13日,富安控股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6,604,4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
本次增持后,富安控股持有海南椰岛16,604,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15日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 号宝安广场A 栋22 楼H1 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 号宝安广场A 栋22 楼H1 室
法定代表人:麦伟成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0 年1 月13 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海南椰岛 指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南椰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 号宝安广场A 栋22 楼H1 室
法定代表人:麦伟成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699821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项目)。
经营期限:2002 年4 月4 日至2052 年4 月1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440300736277475
主要股东名称:恒隆国际有限公司(95%)、深圳市丰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
通讯方式: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 号宝安广场A 栋22 楼H1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麦伟成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深圳 |
曾立华 | 女 | 董事 | 中国 | 深圳 |
陈简勋 | 男 | 董事 | 中国 | 深圳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 股票上市地点 | 股票代码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000009 | 91,668,267 | 8.40% |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南椰岛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战略发展需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增加其在海南椰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南椰岛股份16,604,480股,占海南椰岛总股本的10.00%。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10%的日期为2010 年1月13 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性质及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南椰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为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09年9月1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海南椰岛股票情况如下:
日 期 | 买 入 | 卖 出 | ||
数量(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数量(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
2009年9月 | 7,148,063 | 12.75—14.45 | ||
2009年11月 | 563,000 | 14.92—16.00 | - | - |
2009年12月 | 301,560 | 15.40—15.60 | - | - |
2010年1月 | 291,800 | 16.56—16.75 | - | - |
2009年9月1日前的买卖情况已按要求披露(详见海南椰岛2009年9月1日公告)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伟成
签注日期:2010 年1 月13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日 期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3-1 号 |
股票简称 | 海南椰岛 | 股票代码 | 6002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 号宝安广场A 栋22楼H1 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间接方式转让□ 其他□(请注明)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8,300,057股 持股比例: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6,604,480 变动比例: 10.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麦伟成
日期:2010 年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