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在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居亮董事长主持。
本次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74,116,460股,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召开的比例。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4,116,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174,065,535股 占99.9708 %
反对: 0 股 占0%
弃权:50,925 股 占0.0292%
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4,116,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174,065,535股 占99.9708 %
反对: 0 股 占0%
弃权:50,925 股 占0.0292%
3、《关于为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担保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4,116,460股,意见如下:
同意:174,065,535股 占99.9708 %
反对: 0 股 占0%
弃权:50,925 股 占0.029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由方达律师事务所陈鹤岚律师作现场公证并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江投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3、律师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0-005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江投资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议于2010年1月28日(星期四) 上午10:30在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李凯董事委托居亮董事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物流配送业务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作为上海东方电视购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购物”)的物流配送商之一,双方拟签定《物流业务委托合同》及相关地区配送协议的附件,东方购物将委托陆交中心在上海地区及外地进行运输、配送、退换货、代收货款等物流配送业务。
为保证东方购物的债权安全,在陆交中心履行《物流业务委托合同》过程中,本公司作为陆交中心的控股公司,作为保证人,为陆交中心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大担保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代收货款等)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限自《物流业务委托合同》生效时起,至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公司将加强该公司日常营运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借款的议案》。
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向银行借款,增加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含1年);
2、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含1年);
上述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长发集团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19 股票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0-006
关于为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
物流配送业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
● 本次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目前为止,本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为1100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江投资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议于2010年1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30在长江投资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物流配送业务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陆交中心履行《物流业务委托合同》过程中,为保证上海东方电视购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购物”)的债权安全,本公司作为陆交中心的控股公司,为陆交中心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大担保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代收货款等)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限自《物流业务委托合同》生效时起,至其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989号甲
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2367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7000447655
经营期限:自2005年7月25日至2035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陆上货物运输信息发布,货运信息咨询,货运代理,物流专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仓储(除专项),货物装卸(除港口),房屋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广告设计、制作、自有媒体发布,电脑图文制作、商务咨询(除经纪)。
公司沿革:陆交中心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6100万元,由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成立,其中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占95%的股份,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占5%的股份。2009年长江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7575万元,单方对陆交中心公司进行增资,将陆交中心公司注册资本从6,100万元增至23675万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294,698,838.57元,净资产总额232,244,473.26元,净利润26,923.5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为保证被担保方经营业务的正常运行,并考虑到其目前的发展情况,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陆交中心提供相应的担保,但希望公司将责任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100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公司将根据今后债务发生及清偿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决策和公告。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