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2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10年1月31日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为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有关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5日
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临2010-02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为物资公司办理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物资公司所作的担保 (不含本次担保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物资公司发展,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为其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业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1.物资公司:注册资本2957万元,主营印刷所需纸张、印刷材料及印刷工业专用设备购销业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432.41万元,净资产8931.22万元。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主要内容
物资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为该业务向上述银行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为物资公司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