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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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2月8日上午9:30 时在公司本部25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爱群主持,应参会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会表决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6号文核准,公司向截至2010年1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武汉中百全体股东按10:2.2的比例配售股份。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0年2月1日结束,共配售120,516,210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1,021,500股,注册资本由56050.529万元变更为68102.15万元。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0)01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1、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50.529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102.15万元。”
2、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560,505,29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60,505,290股。”修改为“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81,021,5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81,021,500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