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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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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3版:信息披露
    关于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在交通银行开通基金定投、转换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事宜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
    开通基金网上交易直销业务的公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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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开通基金网上交易直销业务的公告
    2010年0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

    开通基金网上交易直销业务的公告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为“工行”)合作,面向工行借记卡持卡人推出了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现将具体详情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0年2月10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工行(借记卡)持卡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基金(LOF)、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行业成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普天债券基金A、B和普天收益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级)。本公司管理的其他的开放式基金适用于本公告项下网上交易业务的,将在网站等指定媒体另行公告。

    四、适用业务范围

    开立基金账户、账户信息修改、分红方式修改,以及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与转换等业务。

    五、费率优惠

    投资者使用工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购买上述适用基金将执行如下费率标准:

    1、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分档的,优惠申购费率为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的80%;按此标准计算的优惠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正常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执行相应公告规定的正常申购费率。

    2、鹏华货币基金(A、B)、普天债券基金B类免收申购费与赎回费,申购费率、赎回费率为零。

    3、申购费率为零的基金转换为其他应收取申购费的基金,优惠转换费率为“基金相关业务公告中规定的相应转换费率”的80%;按此标准计算,优惠转换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相关业务公告中规定的相应转换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时,执行相应公告规定的原转换费率。

    下表以普天债券B转换为鹏华价值为例对优惠转换费率的计算方式进行说明。

    转换金额(M)公告转换费率优惠转换费率
    M<50万1.5%1.2%
    50万≤M<250万1.2%0.96%
    250万≤M<500万0.75%0.60%
    500万≤M<1000万0.50%0.50%
    M≥1000万每笔1000元每笔1000元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于T日将持有的5,000份普天债券B转换为鹏华价值。假设T日普天债券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220元/份,鹏华价值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20元/份,则有关转换的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5,000×1.1220=5,610元

    基金转换费用=5,610×1.2%=67.32元(对照上表可知该笔交易的适用费率是1.2%)

    转入金额=5,610-67.32=5,542.68元

    转入份额=5,542.68÷0.8520=6,505.49份

    即某投资者在T日将基金份额净值为1.1220元/份的5,000份普天债券B,申请转换为鹏华价值,可得到6,505.49份鹏华价值基金份额。

    4、基金赎回费率以及各基金之间优惠前的转换费率依照基金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六、重要事项

    1、本公司将根据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发展状况,适时扩大可用于基金网上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或银行卡种类,具体的调整方案将会在本公司网站上及时公布。

    2、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交易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相关法律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3、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办理咨询

    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点击“网上交易”,查看相关交易演示。

    鹏华基金客服热线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咨询。

    中国工商银行网站http://www.icbc.com.cn/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确保遵守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春节假期前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国务院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休假、休市的规定以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级和B级,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决定对本基金春节假期前的申购及转换业务做如下安排:

    1、 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和网点于2010年2月11日至2月12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及其他基金转入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以及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10年2月22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上述暂停的申购业务(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0年2月12日交易时间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0年2月22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跨越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查询或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6788-999;

    3、本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杭州银行、兴业银行、平安证券、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光大证券、湘财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渤海证券、东海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东方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国盛证券、财通证券、金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信泰证券、安信证券、财富证券、中投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日信证券、华林证券、世纪证券、广州证券、东吴证券、浙商证券、国联证券、方正证券、中山证券、江海证券、华西证券、红塔证券、厦门证券、银泰证券、华宝证券、爱建证券、国金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民生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东兴证券等销售网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