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2月8日在公司马吃水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0年1月28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汪建业因出差不能参加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林均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丽华主持,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进行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度经营目标,结合目前的资产负债情况和资金需求,2010年度公司全年银行贷款需求约为10,000万元,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董事长签署单笔或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授信),及在4,000万元以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报净资产10%以内,2008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40,974.30万元)用公司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
授权有效期:从2010年2月8日至2011年2月8日止。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至11,370万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2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7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09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发电设备及压力容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水泥余热锅炉制造基地一期工程)”和“年产1.3万吨余热发电设备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水泥余热锅炉制造基地二期工程)”,由本公司子公司川润动力建设,募集资金由本公司以增资方式投入该公司使用。增资具体方案为:
以募集资金25,188万元向川润动力出资,其中15,000万元作为股本,剩余10,188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后川润动力注册资本变为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川润动力出资比例为97.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川润教育占川润动力出资比例为2.5%。
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0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川润股份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五、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2 月修订),决定由本公司子公司川润动力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川润动力、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三方协议签署后,协议内容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定价发行的方式,于2010年1月20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元。截止2010年1月28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62,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 106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80,000.00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2010)京会兴验字第1—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预案及董事会决议公告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包括: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项目建设期 |
1 | 年产1.5万吨发电设备及压力容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水泥余热锅炉制造基地一期工程) | 14,988 | 22个月 |
2 | 年产1.3万吨余热发电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水泥余热锅炉制造基地二期工程) | 10,200 | 12个月 |
合计 | 25,188 | - |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最多不超过25,18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先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再以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建设上述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由其全面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0年1月3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川润动力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180,391,824.77元。系支付土地出让金、厂房设计、厂房建造、购买机器设备等前期款项。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方案: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180,391,824.7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傅代国、韩颖梅、王树众认为: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已按规定向我们提交了相关材料,并回答了我们的质询。
2、根据公司董事会的专项说明,截止2010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180,391,824.77元,系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3、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2010)京会兴核字第1-11号)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截止2010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180,391,824.77元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本次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由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报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以180,391,824.7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罗全、张远慧、阳开富认为: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已按规定向我们提交了相关材料,并回答了我们的质询。
2、根据公司董事会的专项说明,截止2010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180,391,824.77元,系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3、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2010)京会兴核字第1-11号)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截止2010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180,391,824.77元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本次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由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报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以180,391,824.7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李学军、陈黎经核查后发表意见认为:
川润股份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金额与预先实际投入的自筹金额一致,并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核,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川润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安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同意川润股份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八、备注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2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0年1月28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全文详见2010年2月10日巨潮资讯网)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80,391,824.77元,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