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决定于2010年2月26日上午9点半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在2010年2月26日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及延长配股有效期的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议案
(2)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09年度配股有效期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继续全权办理2009年度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0年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2月22日)
2、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也可在规定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可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人员。
三、会议出席办法
1、参加现场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北京,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持会议出席证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等材料于2010年2月26日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登记联系电话:(021)58400030
登记传真:(021)58408970
2、参加网络投票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0年2月26日
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2)本次股东大会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系统;
(3)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流程详见附件;
(4)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4日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601 | 方正投票 | 4 | A股 |
2、表决程序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此类推。议案1需要逐项表决,以1.00元申报价格对该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其项下所有审议项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不需要再逐项表决。以99.00元申报价格对全部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无需再对其他议案再行表决。
3、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全体议案 | 以下全部议案 | 99.00元 |
1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及延长配股有效期的议案 | 1.00元 |
(1)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议案 | 1.01元 |
(2) |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09年度配股有效期议案 | 1.02元 |
2 | 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2.00元 |
3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继续全权办理2009年度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 3.00元 |
4、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 投票举例
1、本公司发行的为沪市A股,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度配股项目及延长配股有效期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01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如某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01 | 买入 | 1.00元 | 2股 |
2、如果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01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三、 投票注意事项
1、 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 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