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年0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0-00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见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14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13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733,612,136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594,362,136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139,250,0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9.98%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6.65%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33.33% |
(三)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双宁先生主持了会议,副董事长罗哲夫先生,董事、总裁徐浩明先生,监事长刘济平先生,董事会秘书梅键先生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股) | 赞成 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增加公司业务种类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733,612,136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池晓梅、陈艳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的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