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0-1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情况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控股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及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投”)的通知,凯迪电力与联发投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相关事宜已获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情况
1、凯迪电力与联发投于2010年1月17日在武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凯迪电力向联发投协议转让其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38,582,908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14%),转让股份中不含凯迪电力2010年3月即将解除限制流通条件的5%股份,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65元/股,转让价款总计为21,799.34万元。
2、公司以2010年2月26日为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1日为除息除权日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75,592,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 股,并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实施后公司总股本调整为496,065,960股。
鉴于以上原因,凯迪电力与联发投于2010年3月15日在武汉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决定,东湖高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在维持东湖高新总股本14%的收购比例及本次收购总价款人民币21,799.34万元不变的前提下,继续完成后续股权过户手续,并按照东湖高新2010年2月23日公布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中的总股本变化比例,将本次过户股份数量由38,582,908股相应调整为69,449,234股,其他安排和承诺事项不变。
二、联发投已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国资发展[2010]60号)《省国资委关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凯迪电力所持东湖高新股份数量调整的批复》,批复同意联发投扔按14%的比例收购凯迪电力持有的东湖高新股份。收购价款不变,转让总股数由38,582,908股相应调整为69,449,234股。
三、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信息请详见2009年11月20日、2010年1月20日、2010年1月21日、2010年2月10日、2010年2月24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