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声明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预案是本公司董事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后的持股总数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得超过1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3月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4.27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局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四、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已于2010年3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预案中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华发股份/本公司/公司 | 指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公司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事项 |
定价基准日 | 指董事局决议公告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董事局 | 指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
股东大会 | 指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元 | 指人民币元 |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十五”期间我国GDP平均增长率已达9%,预计“十一五”期间可达8.50%左右。据国家统计局公告,2007年我国GDP现价总量同比增长13%,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2008年,面对罕见自然灾害和严峻的经济形势,国内生产总值仍达30.07万亿元,同比增长9%;在国际国内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困难的情况下,2009年我国GDP仍增长8.7%。经济的高速发展成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
(2)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
根据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委员会于2008年12月6日发布的《中国城市化率现状调查报告》,我国城市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率(中国非农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比例)由2000年的26.08%增至2006年的32.53%,平均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城市化率为44.90%,2008年底我国城镇人口已达5.70亿,但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约90%的城市化率,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变为城镇居民”。国家推进城镇化的新政预计将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进程。据国家统计局预测,城市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有1300万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城市化进程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3)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与房地产行业本身的发展周期紧密相关。20 世纪90年代末,房地产行业处于发展的低谷期,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实施扶持发展的产业政策。2003年后的几年时间,我国房地产行业出现局部性和结构性过热,国家开始对房地产行业实施结构性的调控政策。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2008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等一系列政策,2009年5月国务院将普通商品住房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从35%下调至20%,标志着刺激内需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成为当时宏观政策的主基调。随着国家一系列经济刺激计划的全面实施,2009年房地产市场也呈现出复苏的态势,量价齐升的乐观景象导致局部城市又出现竞抢“地王”、投资者大幅举债购置多套房屋的现象。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2009年7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纷纷释放政策调控信号。2009年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继续保持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动态微调”,2009年6月19日,中国银监会出台银监发[2009]5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信贷管理,切实防范按揭贷款风险,2009年8月,国土资源部启动全国土地价格调查。特别是2009年12月以来,房地产行业更是进入调控政策出台的密集期。取消营业税优惠、提高土地出让款首付比例、“国四条”、“国十一条”等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体现了政府完善住房供应结构、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的趋势、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的政策取向。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虽然短期内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一定影响,但更加有利于行业在未来长期理性、持续、健康的发展。
(4)公司全面发展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房地产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有较高的要求,只有资金规模较大的企业才能抓住时机加速市场规模的扩张,在行业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公司自2007年实施“立足珠海、走向全国”的发展战略以来,房地产开发在以珠海本地市场为主的情况下逐步开拓了中山、大连、包头、南宁和沈阳等市场。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逐步增大,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2009年、2008年及2007年年末,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34%、64.49%和75.46%。公司目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加大了公司进行债务融资的难度。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减少偿债风险,为后续债务融资提供空间和保障,也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弥补公司资金缺口,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充足的现金流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与规模的扩张,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同时,公司拥有丰富的、成本较低的土地储备,大量后续项目的开发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以增加公司货币资金流入,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弥补公司的资金缺口。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也不会引入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公司的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的发行对象。由于具体对象尚不能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票面值
人民币1 元/股。
(三)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后的持股总数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得超过10%。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3月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4.27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局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亿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分别为珠海华发新城六期项目、珠海华发蔚蓝堡项目、珠海华发云湖翠谷雅筑项目和大连华发新城一期A区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募集资金投资(万元) |
1 | 珠海华发新城六期项目 | 308,358 | 140,000 |
2 | 珠海华发蔚蓝堡项目 | 252,534 | 120,000 |
3 | 珠海华发云湖翠谷雅筑项目 | 206,520 | 110,000 |
4 | 大连华发新城一期A区项目 | 133,706 | 80,000 |
总计 | 901,118 | 45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总投资额的部分,公司将利用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拟募集资金投资额存在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局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分。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亿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分别为珠海华发新城六期项目、珠海华发蔚蓝堡项目、珠海华发云湖翠谷雅筑项目和大连华发新城一期A区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募集资金投资(万元) |
1 | 珠海华发新城六期项目 | 308,358 | 140,000 |
2 | 珠海华发蔚蓝堡项目 | 252,534 | 120,000 |
3 | 珠海华发云湖翠谷雅筑项目 | 206,520 | 110,000 |
4 | 大连华发新城一期A区项目 | 133,706 | 80,000 |
总计 | 901,118 | 45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总投资的部分,公司将利用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拟募集资金投资额存在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局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分。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10年2月28日,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华发股份24.87%的股权(其中直接持有21.91%的股权,通过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6%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上限25,000万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9.04%。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规定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后的持股总数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得超过10%,以保证发行对象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后所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超过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将于2010年3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
第二节 董事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募集资金投资(万元) |
1 | 珠海华发新城六期项目 | 308,358 | 140,000 |
2 | 珠海华发蔚蓝堡项目 | 252,534 | 120,000 |
3 | 珠海华发云湖翠谷雅筑项目 | 206,520 | 110,000 |
4 | 大连华发新城一期A区项目 | 133,706 | 80,000 |
总计 | 901,118 | 45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总投资的部分,公司将利用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拟募集资金投资额存在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局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分。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珠海华发新城六期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华发新城六期项目
项目总投资:308,358万元
占地面积:171,84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470,222平方米
项目建设年限: 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
项目经营主体:珠海华福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华耀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文件名 | 文件编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2007用地字(香洲)第048号 2007用地字(香洲)第037号 |
房地产权证 | 粤房地证字第C5638153号 粤房地证字第C4720024号 |
本项目的其他文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正在陆续办理中。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308,358万元,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投入14亿元,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4、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实现销售额423,349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3.45%。项目各项经济指标良好,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简要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小计 |
1 | 销售收入(万元) | 423,349 |
2 | 毛利率 | 31.40% |
3 | 利润总额(万元) | 80,210 |
5、项目市场前景
项目地块位于珠海大道北侧、南湾大道东侧,属南湾新城的核心地段,地理位置较为优越,交通四通八达,是市区通往西部地区的必经之路。随着华发新城前几期的成功开发,使南湾区域的居住地位逐渐被认可。根据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南湾(包括南屏、湾仔)是城市经济和文化中心之一,承担中心城市的部分职能。珠海市政府的规划目标是将该地区建设成为珠海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创汇基地,以及充分体现珠海山水城市特色、海滨城市特色与口岸城市特色的现代化新城区。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集中式商业、商业街、幼儿园以及配套公共建筑。地块周边有规划的华发新城至南湾大道的东西向次干道、市政绿化、沿前山河岸线景观路及绿化等市政配套工程。同时该地块中部西北侧已预留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用地。
鉴于该项目具有交通方便,景观资源优越,市政配套工程齐备等优势,又有华发新城一至五期的成功开发,将给该项目带来良好的前景。
(二)珠海华发蔚蓝堡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华发蔚蓝堡项目
项目总投资:252,534万元
占地面积:211,83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92,764平方米
项目建设年限:2010年4月至2012年9月
项目经营主体:珠海华发软件有限公司、珠海华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文件名 | 文件编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2006用地字(香洲)第069号 2006用地字(香洲)第068号 |
房地产权证 | 粤房地证字第C4710148 粤房地证字第C4713509 |
本项目的其他文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正在陆续办理中。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252,534万元,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投入12亿元,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4、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实现销售额351,299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3.2%。项目各项经济指标良好,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简要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小计 |
1 | 销售收入(万元) | 351,299 |
2 | 毛利率 | 32.50% |
3 | 利润总额(万元) | 50,308 |
5、项目市场前景
本项目位于唐家淇澳大桥桥头与情侣北路交汇处,南面有山景、东面和北面有海景,山水景观资源较好。另外,随着情侣北路的规划建设,未来本项目周边区域将建设成为集总部经济、商务办公、会议会展、旅游度假和高尚居住于一体,生态环境优美,全天候活力的海滨新城区,区域发展前景良好。
本项目西临淇澳大桥引线往南连接区域主干道港湾大道,经港湾大道往南通往中心城区、往西通往京珠高速公路,贯穿项目的情侣北路的建成通车将使项目通往中心城区的交通更加方便。另外,随着广珠城际轨道、金凤路的建设,区域的交通网络将更加完善。
综上所述,本项目景观资源优越,交通便利,项目周边居住需求旺盛,未来市场前景看好。
(三)珠海华发云湖翠谷雅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华发云湖翠谷雅筑项目
项目总投资:206,520万元
占地面积:95,483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27,267平方米
项目建设年限: 2010年10月至2012年9月
项目经营主体:珠海华茂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项目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文件名 | 文件编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2006用地字第165号 2006用地字第164号 |
房地产权证 | 粤房地证字第C5222311号 粤房地证字第C5222310号 |
环评批文 | 珠环建[2008]308号 |
立项批文 | 珠发改经[2009]7号 珠发改产业[2010]15号 |
本项目的其他文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正在陆续办理中。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206,520万元,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投入11亿元,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4、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实现销售额282,391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6.53%。项目各项经济指标良好,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简要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小计 |
1 | 销售收入(万元) | 282,391 |
2 | 毛利率 | 31.30% |
3 | 利润总额(万元) | 45,598 |
5、项目市场前景
本项目位于珠海新香洲梅华西路北、三台石路东侧,所处区域属于珠海市新规划的梅华北居住区,紧临红门楼水库及规划中的红门楼公园,同时远眺凤凰山,有非常丰富的山水景资源,而且随着红门楼公园的规划建设,必然会为项目带来具备优质景观资源的公建配套。
本项目周围有城市主干道梅华路和三台石路,同时靠近规划中的金凤路,交通十分方便,可快速到达老香洲、前山、拱北、吉大、南湾,金凤路建成通车后与唐家湾的距离大大缩短,项目到建设中的广珠城际轨道明珠站约5分钟车程。广珠城际轨道建成通车后,项目的辐射范围将不仅仅局限于珠海市本地,还将扩大到周边的中山、广州、佛山等城市。
综上所述,本项目地处珠海市未来新香洲的梅华北居住区,有着独特的景观资源,区域内生活配套设施齐备,居民住房需求旺盛,因此,未来市场前景十分看好。
(四)大连华发新城一期A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连华发新城一期A区项目
项目总投资:133,706万元
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0.48万平方米
项目建设年限: 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
项目经营主体:大连华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文件名 | 文件编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编号2008-005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字第2009-10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旅顺口国用(2008)字第0416271号 |
环评批文 | 大环建发[2008]22号 |
立项批文 | 旅开经发[2008]78号 旅开经发[2010]7号 |
该项目的其他文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正在陆续办理中。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133,706万元,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投入8亿元,剩余部分由公司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解决。
4、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实现销售额180,804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8.82%。项目各项经济指标良好,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简要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小计 |
1 | 销售收入(万元) | 180,804 |
2 | 毛利率 | 31.80% |
3 | 利润总额(万元) | 34,829 |
5、项目市场前景
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经济开发区中南部,兴发路东侧,距离大连市区约50公里,约40分钟车程。项目远离城区喧闹,却不乏生活的便利。拥有大连最优异的海岸资源和坡地资源,使业主贴近自然悠趣,为其打造富有变化性的宽松舒适的生活空间,营造区域高端住宅物业氛围。项目将采取封闭式、智能化小区管理,突出小区安心、悠然自得的生活理念。
随着旅顺城市化进程加快,交通、产业、配套的完善和带动,常住型客户将逐渐成为主流,包括旅顺口区、高新园区厂企中高层管理人员、大学教师及职工自住客户,该类客户主要看重项目产品品质及居住舒适性,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的。而本项目能够满足该部分群体的需求,因此,未来市场前景良好。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报批事宜,目前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公司以上四个项目中,珠海华发云湖翠谷雅筑项目、大连华发新城一期项目目前已经完成环评和备案立项工作;珠海华发新城六期项目、珠海华发蔚蓝堡项目正履行环评及备案立项工作。
第三节 管理层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高管人员结构、股东结构的变化以及公司章程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故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没有变更高管人员的计划,预计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将保持稳定。
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有所变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股东结构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主要体现在:公司所有者权益大幅提升,资本实力增强;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同量增长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本结构优化;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风险降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其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不排除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的可能。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强,随项目的如期实施和完成,未来几年内将为公司带来丰厚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入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下转B84版)